市农经站积极组织人员收看农业农村部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进展情况发布会
作者:张杨 来源: 七台河市农业畜牧兽医局 更新时间:2018-06-20 10:46:00
2018年6月19日,国家农业农村部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会议由农业农村部新闻发言人、办公厅主任潘显政主持,农业农村部副部长、中央农办副主任韩俊介绍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农业农村部农村经济体制与经营管理司司长张红宇就记者提出的相关问题进行解读。
韩俊:
积极稳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一项重大部署,也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抓手,推进这项改革对完善农村治理、保障农民权益、探索形成农村集体经济新的实现形式和运行机制具有重大意义。习近平总书记对此高度重视,在党的十九大和2017年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强调要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全面开展清产核资,进行身份确认、股份量化。这些重要论述,是习近平总书记“三农”思想的重要内容,为我们深化改革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李克强总理也对这项改革多次提出明确要求。农业农村部、中央农办落实中央决策部署,以“扩面、提速、集成”作为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行动指南,全面动员部署,广泛宣传培训,有序推进改革。总的看,改革进展平稳,成效显著。目前,全国已有超过13万个村组完成改革,确认集体成员超过1亿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任务艰巨,使命光荣。农业农村部、中央农办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三农”思想,推动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向纵深发展,确保改革积极稳妥有序推进,按期圆满完成各项改革任务。
张红宇: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是典型的改革深水区、硬骨头,中央非常重视。推进这项改革,打好清产核资第一仗非常重要。中央提出,从2017年开始,到2019年基本完成清产核资工作,为此我们制定了明确的时间表、路线图。2017年伊始,我们就着手研究起草清产核资配套文件,去年年底以九部门名义印发《关于全面开展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的通知》,对这项工作怎么入手、怎么清、怎么算、怎么登记都提出了明确要求。
按照通知要求,这项工作分“三步走”,我们也可以把它看作“三步曲”:第一步是准备阶段,从去年开始,包括今年3月29日胡春华副总理在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推进会上提出要求,到今年4月完成,主要就是启动部署这项工作;第二步是实施阶段,主要是怎样干好这项工作;第三步是总结阶段,主要是怎样总结好这项工作。
具体来说,第一步,各地已经陆续开展清产核资部署工作,目前准备工作已经基本完成,已有24个省、194个地市、1770个县成立专门机构指导清产核资工作。第二步,从今年6月开始到明年6月,重点是指导乡镇、村、组各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全面清查核实资产,填写登记报表,逐级审核上报,这是清产核资工作的重中之重。4月以来,农业农村部、中央农办连续举办三期专题培训,对全国地市以上农业系统负责同志及辅导员进行轮训,系统讲解政策和报表填制;开发完成全国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报送系统,截至5月底,16.4万个组、4.4万个村、1141个乡镇完成清产核资工作,其中有41个县整县完成,近期即可在系统内填报并上传数据。第三步,到明年12月底前完成,重点是组织开展监督检查和成果验收,农业农村部、中央农办将形成报告上报党中央、国务院。
清产核资工作技术性强、工作量大,各地情况千差万别,完成这项工作难度较大。在具体工作中,要注意把握好以下几点。一是要把清产核资搞实。农村集体资产数量庞大、底数不清。这次中央部署开展清产核资,就是要下决心把集体家底的现状摸清楚。各地务必要按照中央统一部署,分类施策、分步推进,指导集体经济组织逐一盘点实物,仔细核对账簿,弄准经营性、非经营性、资源性资产的数量、归属和使用情况,清查过程要确保农民群众参与。二是要把权属关系理清。中央要求,要把全部农村集体资产的所有权,确权到不同层级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集体。在推进过程中,要严格按照这一要求,保持农村集体资产权属关系稳定。属于村民小组农民集体所有的,就确权到村民小组;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就确权到村集体;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就确权到乡镇。这样做,也可以减少清产核资过程中的矛盾,提高工作效率。对集体资产所有权有争议的,除法律、法规已有规定的外,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列为待界定资产,也可以通过仲裁或司法程序解决。三是要把集体资产管好。清产核资的最终目的是管好用好集体资产,构建集体经济运行新机制。要以此为契机,健全集体资产管理各项制度,规范集体资产管理和交易行为,加快集体资产监管平台建设,推动集体资产财务管理制度化、规范化、信息化。在清产核资过程中,要同步加强集体资产管理,不能造成集体资产边清边流、边查边失的局面。虽然这项工作时间紧、任务重,但我们的工作要按照中央要求有条不紊按步推进,“三步曲”每一步都要扎扎实实搞好。